厂务公告……

CS200703号通告
各有关单位及产品订购客户:
您好!
为了规范市场,创建诚信名牌产品,自2007年3月8日起,我厂业务员及法人委托人将执由法人代表(李光亮)签名盖章的新的“法人委托人”证洽谈业务,即日以前所有证件宣告失效。敬请客户认真验证,以免造成损失。(亦欢迎致电13973035358或我厂办核实)
湖南省汨罗市川山环保设备厂
2007年03月03日公告

CS06-0302号通告
各有关单位及客户:
您好!
汨罗市川山麻石制品厂因业务拓展需要,报请湖南省汨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、批准后,已正式更名为"汨罗市川山环保设备厂"。更名后,企业性质、经营范围、投资人、办公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保持不变,并全权承担、处理原厂遗留和待定的各项事物。
特此公告。
湖南省汨罗市川山环保设备厂
(原湖南省汨罗市川山麻石制品厂)
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告


CS06-0709号通告
近年来,在全国各地发现有少数不法份子冒用"汨罗市川山麻石制品厂"或"汨罗市川山环保设备厂"的名义签订产品销售经济合同,造成用户损失。为了用户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和维护我厂产品名牌,特规定自即日起工程项目(或产品销售)的签订,按以下程序进行,请我厂业务员和签约客户共同遵守,以免造成双方经济或其它损失。销售合同签订程序如下:业务洽谈>>查验双方有效证件>>验证对方办公固定电话(我厂办0730-5840068)及其负责人回言>>签订销售协议合同>>加盖合同章(注:10万元以下合同,传真加盖合同章有效;10万以上合同,需我厂法人代表亲自签名盖章后才有效) >>协议合同生效>>合同结算款全部汇至我厂在银行开户的帐号上>>确认并提供质量保证书。您签订的是有效合同并受到法津保护。
特此告之。
湖南汨罗市川山环保设备厂
二00六年七月一日公告